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并且还有连续3个对页的空白页)
1. 全家户口本原件(建议提供,若不提供,签证中心工作人员会在资料清单上备注未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3. 如结婚证/离婚证丢失的,则需提供相关能够证明结婚/离婚关系的材料(户口不行),,派出所或者是街道)开具的证明,。
1. 必须提供最近6个月以上的银行对账单原件;若对账单起止日期满足6个月的要求但是实际交易记录有所缺少,这种情况下,建议提供最近1年的对账单;余额不能低于5万元人民币(能显示工资信息的,如果有近期大笔存入,则必须要求提供其此大笔存入的出处)(对帐单的日期以每个月的15号为界线,如果提供的对帐单最后一笔交易是15号之前的,则算是上个月的交易记录;反之,则算当月的交易记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信用卡对账单(即使是有余额的那种);并要求对账单上体现申请人的姓名,加盖银行业务用章。
2. 如申请人本人名下没有银行对账单,可用其直系亲属名下的对账单,但必须同时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申请者及其亲属的关系(特别提示:户口本,结婚证证明关系的情况不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