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线路为休闲度假线路,建议五人起报名,自由活动期间可结伴游玩
★线路及报价按老年人核算,所有特殊证件不享受优惠如:老年证、军官证等
★行程中的时间仅做参考,具体出发时间和座位号以导游通知为准
1、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务必按照《出团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晚约20:00)联络游客告知相关事宜。
2、根据省公安厅最新公告及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包括婴幼儿),做到每人一座位,不得私自携带儿童上车!否则因此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3、除行程中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危及人身安全的额外活动,因游客擅自参加,产生的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需有成人陪伴共同出游;老年人(70周岁以上)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游客必须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
7、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安排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须补足单房差(旅行社不能保证拼房成功)。旅行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互换。
8、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日至4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50%损失费;出发前3日至1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损失费;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80%损失费。
9、此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会在出发前2日通知游客,费用全退,旅行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参考签订的旅游合同)。
11、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的按旅行社成本退还旅游者。
12、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但不增加减少服务项目,如遇客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 动放弃,费用不退。
13、行程中所含的团队用餐,导游根据实际人数统一安排座位。行程中未含的用餐,游客需自行安排,用餐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请游客配合。
14、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参加漂流等涉水项目请提前寄存不防水贵重物品(手机、相机等),如 因不提前寄存而产生的损失,旅行社不予承担赔偿责任。